蕭科〔2025〕3號
各鎮黨委、政府,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區級機關各部門、區直屬各單位黨組織:
現將《關于杭州市蕭山區創新創業團隊“5213”項目扶持政策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杭州市蕭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杭州市蕭山區科學技術局
杭州市蕭山區投資促進局
2025年2月6日
關于杭州市蕭山區創新創業團隊“5213”項目扶持政策的實施意見
為縱深推進人才強區戰略,全力打造“青年向往之城”,進一步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發展,優化創新創業生態,激發創新創業活力,發展新質生產力,建立以科技人才團隊引領的高新技術企業集群,構建我區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新格局,特制定本意見。一、主要目標
緊扣蕭山重點產業方向,推動人才鏈、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深度融合,構建全生命周期的科技型企業培育體系,力爭到2030年,新遴選創新創業項目500個,培育規上企業200家,引育創新創業人才1000人,形成以科創為引領的人工智能、生物醫藥、高端裝備3大產業集群,為全面深化改革和奮力開創中國式現代化區(縣)域建設提供堅實支撐。二、對象條件
項目團隊應依托企業進行申報,并符合以下條件:
1.項目團隊組成包括1名負責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員。負責人年齡不超過65周歲,團隊平均年齡不超過55周歲。青年團隊項目要求負責人及團隊平均年齡均不超過45周歲。
2.負責人應取得博士及以上學位或被認定為杭州市E類及以上人才,或有海外相關工作經歷(含創業經歷)3年及以上,或曾在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知名企業中擔任中高級技術職務、管理職務或科研團隊帶頭人等專業人才。
青年團隊項目負責人可放寬至碩士學位或被認定為蕭山區F類人才,海外相關工作經歷(含創業經歷)可放寬至1年,曾在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知名企業中任職資歷放寬至有工作經歷。
3.負責人應為創始團隊核心成員、企業主要創始人以及第一大自然人股東(或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依托企業應最近3年在蕭山成立(引進)或擬落地蕭山。團隊成員(實際控制人除外)應承諾全職在依托企業工作,在蕭繳納社保且聘用期在3年以上。
4.團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其技術成果能帶領和推動我區相關產業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的創新和突破,具有良好的產業化前景。
5.符合省市重點支持產業導向和蕭山區“2+3+X”產業體系,或符合人工智能、機器人、集成電路、合成生物、低空經濟、前沿新材料等我區重點產業導向。
項目特別優秀的,由屬地鎮街(平臺)集體決策后向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議提出破格申請,并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議審議同意后,可適當放寬條件。
三、扶持內容
(一)扶持類別及方式1.扶持類別按初創型項目和產業化型項目給予相應扶持。初創型項目分為卓越、領航、新銳三檔,分別給予項目扶持期內最高450萬元、300萬元和200萬元的扶持總額度。產業化型項目分為卓越、領航、新銳三檔,分別給予項目扶持期內最高2000萬元、1500萬元、1200萬元的扶持總額度。青年團隊項目通過評審后按相應類別的50%予以資助。項目扶持期不低于3年、不超過5年。申報產業化型項目在滿足基本申報條件的基礎上,還需滿足企業獲得專業機構投資不低于1500萬元的參評條件。除有特別規定外,同一項目已獲區財政資助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進行資助。項目享受的相關扶持資金不與項目依托企業實際財政貢獻掛鉤。2.評審機制分為綜合評審機制、直接認定機制和以賽代評機制。(1)綜合評審機制。由項目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綜合評審,通過評審的初創型及產業化型項目可以按照評審結果分別享受對應的卓越、領航、新銳檔扶持。(2)直接認定機制。項目負責人有不少于3年海外創業或企業中高級管理職位經歷,且回國時間不超過6年,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議審議后,可免于綜合評審,直接認定為初創型卓越類項目予以扶持。(3)以賽代評機制。杭州市“創客天下”大賽項目經簽約落地后,分別給予總決賽一、二、三等獎和決賽項目1500萬元、1000萬元、800萬元和400萬元資助(含市級資助資金),復賽等其他類型獲獎項目根據市級扶持資金1:1配套。“中國創新創業大賽顛覆性技術創新大賽”、“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或由國家部委主辦并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議認可的創新創業大賽,可參照杭州市“創客天下”大賽給予落地項目相關資助。其他重大創新創業大賽,經區政府認可的,給予落地項目相關資助。3.扶持方式扶持方式包括快速啟動資金、研發費用補助、房租補貼和貸款貼息。(1)快速啟動資金。快速啟動資金為項目扶持資金總額的10%,在滿足基本落地條件后予以撥付。(2)研發費用補助。研發費用補助為初創型項目經認定的研發費用的50%,產業化型項目經認定的研發費用的30%。(3)房租補貼。房租補貼為項目依托企業實際支付房租金額的80%,補貼比例不超過項目扶持資金總額的30%。(4)貸款貼息。貸款貼息為項目依托企業實際支付貸款利息的80%,補貼比例不超過項目扶持資金總額的10%。快速啟動資金由鎮街(平臺)承擔,其他項目扶持資金由區財政和鎮街(平臺)按1∶1承擔。(二)成長再扶持1.初創型項目再扶持自公布評審結果后五年內,初創型項目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議審議后扶持額度可追加至1000萬元,扶持時間在原扶持期基礎上增加,但最長不超過三年:①團隊負責人或成員通過蕭山區自主申報成功入選國家、省、市創業類領軍人才(海外)的,且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議審議通過;②依托企業獲得專業機構投資金額超過500萬元,且建立市級以上研發機構。初創型項目自公布評審結果后五年內,如符合產業化型項目參評條件的,可再次申報產業化型項目扶持,初創型項目和產業化型項目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進行扶持。2.產業化型項目再扶持產業化型項目自公布評審結果后五年內,其依托企業升規納統的,上年度研發費用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高于5%或研發費用在2000萬以上,且符合以下條件中3條及以上的,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議審議后扶持額度可追加至3000萬元:(1)獲得專業機構投資總額達到3000萬元及以上;(2)連續6個月帶動就業并繳納社保50人及以上;(3)項目累計研發費用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4)獲評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初創型項目和產業化型項目自公布評審結果后五年內,其依托企業若成為被列入重點支持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及以上專精特新梯隊企業,扶持額度可直接追加至3000萬元。3.扶持方式追加扶持資金類別為研發費用補助、房租補貼、貸款貼息,其中房租補貼、貸款貼息補貼比例分別不超過追加扶持資金的30%、10%。扶持時間在原扶持期基礎上增加,增加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三)實施“撥投結合”機制項目可選擇“撥投結合”扶持模式,原則上按項目扶持資金20%的比例提高資助總額,提高資金的最高額度不超過轉股金額,由區財政統籌安排,并作為項目區級啟動資金一次性撥付。以增資擴股方式轉化為原始股權投資,原始股股權原則上不超過10%,不成為第一大股東,不控股被投資企業。對于已有社會股權融資(有專業投資機構參與)的企業,根據最近一輪股權融資的估值,將區級啟動資金全部轉化為股權投資。原則上初創型項目按檔次類別視情以“撥投結合”形式予以扶持。四、實施步驟
(一)基本流程五、附則
1.區委人才辦負責項目的組織領導和統籌管理,區科技局負責初創型項目的招引指導、評審管理等相關工作,區投促局負責產業化型項目的招引指導、評審管理等相關工作。
2.項目日常管理服務及監管由鎮街(平臺)負責。在資助過程中發現項目停滯等情況,停止后續資助,符合相關條件后再繼續資助。發現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停止后續資助,追回違反規定使用、騙取的有關資金。
3.根據《浙江省深化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健全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干部擔當作為實施辦法》等文件要求,在項目管理、資金撥付、“撥投結合”扶持等工作中,符合文件中可以容錯情形且不存在不予容錯情形的,根據認定調查情況視情給予容錯。
4.本實施意見自2025年3月9日起施行,《關于印發〈蕭山區第三輪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5213”項目扶持的辦法〉的通知》(蕭人才辦〔2022〕4號)、《關于全面提升杭州市蕭山區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引進培育計劃的實施意見》(蕭科〔2020〕6號)文件同時廢止。已納入蕭山區扶持的“5213”企業和團隊項目,按照前述原文件執行至補助期滿。本實施意見由區委人才辦、區科技局、區投促局負責解釋。